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标准(二)*

   2021-02-23 IP属地 广东省东莞市 电信李琳5688
核心提示:相关规则: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标准(一)2.1.4商品详情描述规范1)膳食营养补充剂详情描述中必须明显标明“本品为膳食营养补充剂

相关规则:
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标准(一)

 2.1.4商品详情描述规范

1)膳食营养补充剂详情描述中必须明显标明“本品为膳食营养补充剂,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本品不宜超过推荐量或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的忠告,或者类似的说明文字。

2)膳食营养补充剂商品描述等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到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真人展示效果,所描述功效必需符合《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详见附录B)

| 膳食营养补充剂商品描述不得宣传保健及治疗功效,也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明示或暗示保健功效。

| 页面描述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 页面描述不得明示或暗示可以替代母乳,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 页面描述不得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膳食营养补充剂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页面描述中不得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

| 页面描述不得与其他商品进行对比,贬低其他商品。

| 不得含有“无效退款”、“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保险公司保险”、“祖传秘方”等表示共哦搞笑、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 不得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该商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 不得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性内容。

| 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 不得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标识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3)商品描述建议图片和文字相结合,描述中的图片增加图片文字描述,描述信息可以为商品标题。(注:图文结合,图片增加卫片文字描述可提升商品搜索命中率);商品详情不得出现广告浮动窗口。

4)商品详情页面如有活动链接图,图片上描述的促销时间不能过期,图片上描述的信息和点击进入商品详情页面后的信息一致。

5)商家应对使用的图片拥有著作权或合法使用权;对于详情图片中涉及模特肖像的,商家应确保已获得肖像权人的授权,且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合理使用。

6)无商标使用权的商家在商品详情描述时不允许在任何位置出现品牌LOGO及商标;拥有商品商标使用权的卖家可以在商品说明介绍图片左上角位置显示品牌LOGO及商标,标识统一尺寸规格为240*80像素。同一商家的同一品牌LOGO及商标必须体现同一颜色和形式且LOGO及商标不得以水印形式。

7)商品详情页面图片建议宽度不超过740px,高度不超过1000px,单款颜色商品的大图不得超过8张。

8)商品描述图片少用或者不用GIF等闪烁、动态图片;flsh不大于1兆,格式为swf、flv。

9)商品在描述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 会对消费者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与事实不符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赠货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

| 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证实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实验数据、文摘、饮用语等信息做证明材料的。

| 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 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 与其他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他产品。

| 使用****进行宣传。

| 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人年作为广告代言人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10)临近保质期(到期前三个月)的膳食营养补充剂,必须在描述页面清晰明显地展示膳食营养补充剂的剩余保质期,提醒消费者剩余保质期已收到商品的为准,且商家需确保消费者收到的产品剩余保质期长于店铺内公示信息。


2.2膳食营养补充剂类商品标识标志规范

1)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拥有充分的知情权,便于消费者更全面地了解商品属性,商家需在发布商品时展示商品完整的规范的严格依照国家《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简体中文的主要标志标识。商家应根据所销售的商品实际属性录入参数,并及时维护,保证参数真实、正确、有效。具体商品主要参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商品标准代号或执行标准(进口食品可免)

| 主要成分或配料表、贮存条件、所使用的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委托加工,标注生产企业及委托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卫生许可证编号(进口食品可免)

| 食用方法

| 热量和营养素

| 营养标签(《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豁免的商品除外)

| 法律、法规及视频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并同时符合《视频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设计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详情描述里需包含一张能清晰真实展示展现膳食营养补充剂标签信息的图片。

相关规则:

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标准(三)

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标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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